一、產品特點
產品費用低、開具速度快,解決當事人占用自身流動資金的問題。
二、產品適用對象及申請條件
該產品主要適用于民事訴訟或仲裁當事人,申請條件主要包括:
1. 申請人已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請訴前財產保全;
2. 申請人在訴訟案件中為原告方或仲裁案件中的申請人;
3. 人民法院已經立案或已經開具訴訟收費專用票據;
4. 法律事實相對清楚,證據充分,法律關系明確。
三、申請人需提交的資料
提交與主體、法律關系、訴訟相關的證據、法律文書等相關文件資料,并保證其真實性。
四、簽約
審批通過后,與申請人簽訂《財產保全委托擔保協(xié)議書》,不需要提供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,合同不需要公證,不需要提供反擔保。
五、保函期限
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至保全解除之日止。
六、審批時效
一般為2個工作日,自申請資料齊全之日起開始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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